院纪委组织签订廉洁购销合同
构建“亲清”型廉洁规范医商关系
日前,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,规范购销行为,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,营造公平交易、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,院纪委对供应商廉洁购销合同进行修订完善,在集采办、网络信息处、宣传处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,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,与药品、器械、物资等供应商通过现场面签、邮寄签订等多种方式分批签订廉洁购销合同。
廉洁购销合同对双方购销程序、廉政责任、违反廉洁购销合同的惩处办法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,用责任和制度规范双方的行为,防止违法、违纪现象发生,是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“九不准”要求,营造医院公正廉洁、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