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您好!
保定市第一医院正常开诊,广大人民群众可正常就诊。现将我院门诊、住院患者就诊及陪护人员管理告知如下:
门诊就诊须知:
1、所有来院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,积极配合预检分诊,测量体温、扫描场所码、出示“河北健康码、行程码”。任何来院人员不得隐瞒病情、旅居史及接触史,主动配合,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。
2、无码人员携带身份证现场登记填写流调表、测温。
3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请第一时间告知医院入口处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,由专人引领至发热门诊接受筛查,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:
①发热(体温≥37.3°C)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腹泻、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;
②10日内有境外旅居史或与归国(来华)人员接触史;
③10日内与新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;
④ 7日内国内中、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来自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;
⑤ 7日内与新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者有密切接触史;
⑥ 7日内与新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,感染风险较高的人员;
⑦ 聚集性发病(一周内在同一学校、居民小区、工厂、自然村、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 2 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)。
⑧“河北健康码”出现弹窗、黄码或红码者。
4、为减少聚集和等待时间,除急诊、发热门诊外,建议您错峰就诊,可提前做好门诊预约(预约电话:2096367或微信关注“保定市第一医院诊疗服务平台”)。请就诊患者严格遵守“一人一诊一室”原则,叫号进入诊室;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,如特殊需要,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。
5、在进入诊区时,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再次测温、验码、流调,在诊室内请配合接诊医生对流行病学史的再次询问,并向工作人员如实告知个人病史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。
6、请患者实名就诊,出示身份证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,正确留存联系方式等信息,自觉保持至少1米间距,提倡使用自助挂号缴费机,避免人员聚集。
7、在耳鼻喉科门诊、口腔科门诊等科室就诊的患者,如需进行易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操作,以及进行支气管镜或消化道内镜诊疗的患者需持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方可进行相关操作。
8、急危重病人,抢救同时进行核酸检测,核酸结果出具前:非手术的在急诊科留观抢救,手术病人到介入手术室进行手术。
9、对所有发热门诊隔离患者,采取单人单检方式核酸检测,结果反馈前必须隔离留观。
住院患者及陪护要求:
1、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报告入院,可采取混检方式。进入病区的所有人员均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、测量体温、出示健康码,行程码、扫场所码并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。
2、我院病房施行封闭管理。非必要不陪护,确需陪护的固定一名陪护人员,原则上陪护人员不得更换。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,避免交叉感染。重症监护室不陪护不探视,请保持24小时联系电话畅通。
3、入院后患者及陪护人员24小时内进行1次新冠核酸检测甄别筛查。出院前24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办理出院手续。
4、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,必须符合无发热、无涉疫区域旅居史及接触史条件,未经登记不得进入病区陪护。
5、疫情防控期间,不接受家属来医院探视,如确需探视,建议通过线上探视。
6、手术期间只限一名佩戴“陪护腕带”的家属在手术室门外等候区等候,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。
温馨提示:
1、为了保护您自身和住院患者的身体健康,避免出现交叉感染,请严格遵守医院探视及陪护制度。
2、其他未尽事项,参照国家、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。
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祝您早日康复!
保定市第一医院
2022年8月27日